红网长沙11月9日讯:菜农户3毛钱一斤卖出的小菜,几经辗转到了消费者手里,变成了2块钱一斤,绝大部分钱都用在了中间环节。记者昨日从湖南省物价局获悉,从本月起,湖南将全面规范农产品市场的收费,减少中间环节的收费。
“市民以后买菜会便宜一些,集贸市场的‘摊位费’和‘入场费’不能乱收了,通过规范中间环节的收费,让原来卖2块钱的菜价降到1块7左右。”省物价局住房旅游与服务价格管理处处长邓荣幸说。
先订合同才能收费
省物价局日前下发《湖南省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政府投资或以土地参股,以及过去由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资金建设的农产品市场,各市、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清理、整顿和规范现行各类收费,将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服务费纳入定价目录并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该办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近期物价部门将会同商务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和合理利润原则核定具体收费标准。
“长沙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主要是马王堆和红星,都在本次重点规范的范围。”邓荣幸说,大家平时说的所谓的“摊位费”、“入场费”今后不能漫天喊价,要根据摊位(商位、门面)使用面积、所处位置和服务情况,在进行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制订标准,按月或天收取。同时还要跟经营者签好租赁合同,不能随便涨价。“没订合同的不能收费。”
交易服务费可按交易额或交易物重量,也可按市场运行成本计费。批发市场按交易额计费的由交易双方交纳。
非“公”市场收费要明码标价
对于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零售市场,其市场设施租赁费、交易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由市场服务者依据服务成本、合理利润等因素确定,并实行明码标价。
今后还将鼓励直销,降低流通费用,对进入市场的当地自产自销鲜活农产品免收交易服务费。
长沙市河西的菜农户李建国每天清早拖菜到望城坡附近一菜场去叫卖,每个月要交给社区上百元的卫生管理费。今后像他这样的情况,就可能不再需要交费了。因为按《湖南省农产品市场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有条件的农产品市场要在一定时间、地点有序开放蔬菜早市,或者拿出一定比例的市场摊位免费提供给城郊农民、蔬菜种植户进场直销,减少中间流通环节,以利降低蔬菜价格。
市场服务者代收的摊位(门面)水电费、空调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代收费用应严格执行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并出具合法收费票据。
要提价先公示7天
物价部门还明确,严禁市场投资主体利用优势地位,随意变更收费标准或收取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确因某项服务成本增加影响服务质量而必须提高服务收费标准的,只能就该项服务成本增加部分适当提高服务收费标准,且必须在实施前7天将服务成本增加及提高服务收费标准的方案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
市场服务者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市场醒目位置公示基本服务、延伸服务及代收费的收费项目、经营品种等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公布水电费、空调费、垃圾处理费、污水处理费等代收费的计费方式、收费额度和分摊公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全省将出台“最高限价”
据邓荣幸介绍,下一步,省物价局还将根据各大农贸批发市场的成本、季节、位置等因素,核定出一个收费“最高限价”的标准,各市州可以参照这个标准,对本地菜市的收费适当下浮。对于零售市场,有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的,将明确市场交易费、服务费。“这个课题我们正在做调研,将会报省政府批准后再实行,是明年工作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