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规模化猪场频遭逼迁 保障生猪生产堪忧

发布时间:2011-11-10  来源:三农直通车
摘要:规模化猪场频遭逼迁 保障生猪生产堪忧

  对于众多养猪者而言,今年可是个好年头,频频上涨的猪价,使他们受益不少。但是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福权却高兴不起来,该公司位于广东省紫金县凤安镇的粤东种猪场从2004年建成至今,就没有消停过,先是遭遇强征高额税负,后遭当地村民肆意破坏生产设施、严重冲击等逼迁,正常生产秩序受到严重干扰。

  10月10日一早,记者来到粤东种猪场,刚围着基本闻不到臭味的猪场走了一圈,就在进出猪场的路上看见凤安镇凤民村村委委员张军带着挖掘机挖土堵路。在机械的轰鸣声中,进出猪场的唯一一条道路,很快被几个大土堆堵死。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堵路现场,凤安镇人民政府竖立的告示牌上写着:“未经猪场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进入种猪场范围;凡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者即视为蓄意破坏行为;凡盗窃、破坏种猪场财物,将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从严惩处。”

  猪场负责人骆建才报警后,记者等了半个小时也没见有警察来到现场,直到记者下午离开猪场,当地派出所也没出警。

  骆建才说,猪场投产后都记不清已多少次被挖土堵路了,2008年1月15日至4月30日短短三个多月内,破坏干扰事件达17起。记者了解到,村民的行为属当地有关部门授意组织,花钱雇来干扰猪场生产。

  据调查,粤东种猪场在立项建设的当年已获得环保立项的批复。2004年1月6日之前获得各级政府同意选址,同意建设的环境立项批准,并获环保验收及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水完全符合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已经通过河源市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紫金县环保监测站在最近几次的现场监测显示,该猪场都达到国家及广东省《畜禽养殖业污染排放标准》。

  更让企业不堪其扰的是,当地有关政府部门频频以各种理由对企业大开罚单:2006年5月,县国土资源局指控其未经批准占用土地,罚金48万元;同年5月和9月,县两次下发纳税通知,要求缴纳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合计268万余元;2007年10月,凤安镇领导口头通知要求企业停产;2008年1月,县环保局下发“限期整治通知书”……

  骆建才告诉记者,公司为求生存,在据理力争的同时,选择了妥协让步。先后投资数百万元建成的环保处理设施经过了当地环保部门的验收,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能够有效运行并达标排放。

  但企业的让步,最终仍难逃被勒令“关闭”的命运。

  2009年10月30日,紫金县环保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猪场必须于当年年底前关闭,并注销其临时排污许可证。企业被迫走上法律途径。今年5月22日广东省高院开庭审理,至今没有判决结果。

  就在记者发稿时,又接到张福权的来信,称该公司位于广东省高要市的养猪场被当地环保部门开出30万元的罚单。

  以土地和环保为名禁养,养猪场陷集体困境

  对于众多养猪从业者而言,土地和环保一直是悬在他们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没有土地,养猪场就无法开建;即使拿到了地,也常常要面临诸多似是而非的环保问题,要想正常进行工商注册更是难上加难。环保,一直是猪场备受责难的主要由头,那么猪场的环保情况究竟如何呢?

  在深圳,深圳市农牧实业有限公司粤东种猪场并非无名之辈。它是农业部确定的全国24家种猪核心育种场之一,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深圳市唯一的国家生猪活体储备承储企业;深圳市确定的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指定猪肉供应商;2010年获得由中国畜牧业协会评选的全国百强种猪优秀企业称号,承担着原种猪育种推广、猪肉储备和为世界性运动会提供猪肉产品的重大任务。该原种场从技术到装备,在行业类都属于领先。是紫金县乃至河源市内标准高、投资大、有影响、手续完善、排污达标、集约化、规模化猪场,特别是该场是由当地招商引资,在2002年12月广东省“山洽会”上在时任省委书记和省长见证下签约的项目。

  这样一个企业,却被当地环保局以“环保”为由勒令关停,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其实是“鸡蛋里挑骨头”。

  张福权带领记者来到猪场的排污口,只见他脱鞋挽裤赤脚下到排污渠,掬起一捧水,边让记者闻边说:“我们的排污经过处理,是符合国家标准的。”记者闻了闻,基本没有臭味,水也很清。

  中国畜牧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乔玉锋说:“如果这样一个猪场尚且被关闭,那全国大部分的猪场都将面临巨大的生存危机,对我国的养猪行业将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

  业内人士的担忧并不是多余。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加速推进,当前我国规模化养猪场正遭遇集体困境,相关事件层出不穷,尤其是在沿海发达地区,这一现象更为明显。

  2007年,广东省东莞市下达“禁猪令”,从2009年1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停止所有生猪养殖活动,养猪场“发现一个、清理一个、查处一个”。

  2009年3月,福建对省内第二大水系九龙江流域养猪业下达“限养令”,龙岩、漳州两地上万养猪户的猪舍被拆迁,几十万头生猪被清栏,经济损失上亿元。

  2009年9月,福建省沙县以沙县流域水环境畜禽养殖业污染专项整治为由,对区域内几十所养猪场进行强制拆除,不给安置新的搬迁地点,只给最高每平方米170元的补助,养猪户生活陷入困境。

  2011年8月12日,同样是全国24家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之一的山东日照原种猪场场区前的公共泄洪渠道被人为填堵,造成育种基地的办公楼、生产区及警卫室等均在大雨后被淹没,部分原种猪死亡,上千万元的进口设备被淹损毁,初步估计造成数千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连农业部去年底颁发的“国家级生猪标准化生产示范场”的牌子也被一铁锨弄了个大洞。

  根据日前编制完成的《深圳市人居环境保护与建设“十二五”规划》(报审稿)显示,2012年前关停深圳河、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等重点流域内的畜禽禁养区域内的所有养殖场。2015年前,全面清退区域内的畜禽养殖企业。

  纵观各地诸多“禁猪令”,皆是以环保为旗号,养猪场主们有口难言。乔玉锋说:“很多地方以污染为名强拆猪场,并没有出具权威的检测证明;有的地区虽然有证明,但是适用的标准明显有误,对企业并不公平。”

  更重要的是,根据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2007年联合下发的《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通知》规定,任何地方不得以新农村建设或整治环境为由禁止和限制规模化畜禽养殖。也就是说,即使是排污超标,也不能简单地“一禁了之”。

  养猪场不受欢迎,缘于不能给地方带来利益

  张福权说:“地方政府之所以不欢迎养猪场,根源是因为养猪业不能带来税收,无法创造政绩。”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养猪场属于免税企业,这样就对当地财政没有直接贡献;其次,养猪业也不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不能为当地解决富余劳动力;另外,国家给予养猪企业补贴,地方还要承担配套的任务,还得拿钱出来;当地一旦发生严重的动物疫情和食品安全事件,地方政府要承担责任。加之养殖业难免带来环保压力,地方政府不欢迎也就不足为奇。

  山东省日照原种猪场负责人葛长利清楚地记得,当地一位领导曾对他说:“你那个猪场,除了臭味啥也给我们带不来。”这也许是地方政府的普遍心态。

打印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