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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争取到云南省财政补贴救灾化肥2800吨

发布时间:2011-11-10  来源:楚雄州政府网
摘要:目前,楚雄州已按要求,将救灾化肥分配到相关乡镇,并要求各乡镇必须专肥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倒买倒卖,使云南省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受灾农民的手中,确保灾区农业生产化肥的正常供应。

2010年入秋以来,楚雄州气候异常,干旱少雨,库塘蓄水偏少,全州农作物受灾严重。面对严峻的灾情,楚雄州发改委一方面认真调查全州各县(市)受灾情况,积极指导灾情比较严重的县抓紧做好抗旱救灾,另一方面积极向云南省发改委汇报,请示给予安排救灾化肥计划,经过积极争取和不懈努力,2011年10月8日,云南省发改委下达了2011年救灾化肥分配计划,楚雄州获财政补贴救灾化肥2800吨。

其中,双柏县、永仁县旱情比较严重,云南省发改委分别下达救灾化肥500吨。姚安县、楚雄市、南华县分别下达400吨,牟定县、大姚县分别下达300吨。

此次下达的救灾化肥指标主要从云南省省级储备化肥中统筹安排,由云南省农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合理流向、就近调拨的原则,安排货库点。救灾化肥的调拨实行提货制,部分运费由云南省财政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和补贴办法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云南省省级农资化肥储备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救灾化肥的具体提货地点由各县(市)农资公司与云南省农资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确定。

目前,楚雄州已按要求,将救灾化肥分配到相关乡镇,并要求各乡镇必须专肥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倒买倒卖,使云南省财政补贴的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受灾农民的手中,确保灾区农业生产化肥的正常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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