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日至4日,全省2011年第二期农业法制执法骨干培训班在贵阳市花溪区举办。这一期培训班着力增强执法人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深受基层执法人员的欢迎。省农委分配培训指标90名,但各地踊跃参加, 103名农业法制执法骨干参加了培训。
酝酿2011年培训工作计划时,大家有不同意见,是继续按照老办法,着重讲解基础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执法人员把握和运用法律的能力,还是贴近基层执法人员实际需要、着眼提高大家的实际工作能力?经过充分分析、研究,省农委有关部门决定创新培训内容和方法,把服务实践、着眼于提高实际工作能力作为培训的主要目标。
围绕这一目标,本次培训师资力量、培训内容、培训办法与过去有了显著区别:一是邀请了4位基层农业执法人员开展专题讲座和交流。贵阳市农业执法支队支队长孙进、遵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教导员刘韵、黄平县农业执法大队队长骆明贵、罗甸县农业执法大队队长石正才,这些来自农业执法一线的同志,认真总结、归纳、讲解某一具体领域基层农业执法工作的实践经验、体会、认识,让大家感同身受;二是采取现场观摩、评析、交流方式,对100余份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卷宗进行了评查,具体、生动、形象地帮助基层执法人员进一步掌握了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的方法;三是其他课程也坚持与农业执法实践相结合,省政府法制办王彤、省农委法规处邓继志和袁江、省农业执法总队胡刚,就分别对农业法制执法工作,尤其是执法行为的规范化、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违法行为调查处理、执法文书制作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和指导。
本期培训班传达的一些理念、信息、工作方式方法,引起了基层执法人员的共鸣。
――农业法制执法工作的使命何在,价值何在?省农委胡继承副主任在研究培训班工作时指出:下大力气发展农业特色优势产业,以推动我省农业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是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是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期盼,也是我们的光荣使命。全省广大农业法制执法工作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本职工作对维护广大农民利益、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坚定不移地服务农业产业尤其是特色优势产业的发展,真正做到“有为有位”。
――如何适应新的形势创新农业法制执法工作?罗甸县、三穗县认真落实《贵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关于“农业投入品实行备案制度”的规定,严格把好当地农资市场流入关口,为维护农民利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作出了积极贡献。如罗甸县对进入本地市场的、拥有1400多种标签的农药产品,对照农业部行政审批公告和质量检测通报等信息,上网一一复核,发现假冒农药比重占10%以上、未经审批或过期农药比重占9%以上,众多擅自修改的农药标签,并将一批假劣、禁用农药杜绝在本县市场之外。培训班上,两县交流了经验,大家还就全省推进农业投入品备案工作进行了充分讨论。
――在经费困难、装备匮乏条件下,如何有效开展执法工作,善于挖掘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的违法行为?刘韵结合自身执法体会,用实例、照片、工作流程展示等形式,向大家介绍了若干善于发现问题的好办法:通过产品标签信息核查,检查产品真假;通过通报文件,获取问题产品;通过产品价格,判定产品假劣;发挥经营者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的作用,获取案件线索;利用举报有奖机制,获取案件线索;应用娴熟的专业和法律知识,获取案件线索;通过假冒伪劣农资溯源信息,跨区域联动,获取案件线索;加强部门协作,获取违法行为线索。孙进归纳了低成本、高效率开展农药执法的好办法,即:一看(标签)、二查(上网核查行政审批信息)、三闻(味道)、四摸(粉剂)、五溶(溶入水)、六问(农药来源和价格)的工作方法,并给大家一一作了展示。
――一些地方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迟迟推不开,如何突破这一困境?孙进用具体案例和事实,介绍了贵阳市推动这一工作的历程和方法:以农产品生产记录检查为切入点,以农产品批发市场准入为抓手,以检打联动工作为保障。他提出,执法人员要心有大局,关心热点、难点,关注群众盼望、领导关切和社会舆论,抓住机遇,明晰思路,找准工作突破口和方法,趁势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
――进一步加强学习、交流和研究工作,是解决存在问题的好办法。认识不清、职责意识模糊导致精神状态不佳,履行职责流于形式、执法工作无成效,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找不到切入点、无所适从,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不熟悉、不善于运用法律工具,对违法行为调查处理工作方法不熟悉、不掌握,制作的行政执法文书质量不高、错误频出,是一些地方农业法制执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此,王彤、邓继志、袁江结合理论、法律规定、国家有关要求及实践,作了深刻剖析,提出了一系列的解决办法。
参加培训的同志普遍认为,这次学习如同一次“加油”,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自觉性,找到了与先进单位的工作差距和自己工作存在的问题,启发了一些工作思路,进一步掌握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方法,很有收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