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11月4日,记者从花垣县农办、发改等部门获悉,该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已获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农业部正式批复,成为全国首批投入实施的26个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试点县之一。这标志着花垣县推进“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迈出了坚实一步。目前,全县已开发小水电4.354万千瓦,建成农村沼气池近2万口,推广省柴节煤炉灶3.5万户、生物质固化炉100余户,安装太阳能设备3308台。
该县在抓好农村能源管理,建立县、乡、村三级能源服务体系。全县拥有县级服务公司1个、乡级服务站21个、村级服务网点80个、达到国家级技术资质的农村能源建设施工队10支共109人。去年10月,该县获评“国家首批绿色能源建设示范县”。按照“家居温暖清洁化、庭园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绿色能源产业化”的建设目标,该县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调查研究、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了《花垣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规划》,完善了《花垣县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计划“十二五”期间投资27587万元,重点实施沼气集中供气/并网发电、生物质集中供气/发电、生物质成型燃料、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五大绿色能源项目建设,努力让“绿县”建设成果惠及全县人民。
据花垣县农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绿色能源示范项目实施后,当地可新增可再生能源生产能力达到11.54万吨标准煤,新增绿色能源生产能力达到5.98万吨标准煤,新增应用绿色能源农户2.18万户;畜禽粪便和农林废弃物能源化利用率分别提高33%和4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到90%以上;农村能源服务体系覆盖面将达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