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甘肃省日前制定并印发了《甘肃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省级补助项目和补助内容等事项,各级政府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担比例也同时确定。
《办法》要求,甘肃省各级财政、民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可能,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确定对受灾群众的救助项目和补助标准,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甘肃省财政安排自然灾害补助资金的项目包括:灾害应急救助、遇难人员家属抚慰、过渡性生活救助、倒塌损坏住房恢复重建补助、旱灾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等。《办法》同时明确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分担比例,按照甘肃省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和自然灾害特点等因素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