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是农业大省,农作物秸秆年产量达3489万吨,其中可能源化开发利用量约为1400万吨。但由于秸秆的收集、运输、利用成本高,目前大量农田秸秆被直接露天焚烧,严重污染了空气,影响了航空、道路交通安全,虽然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多次发文严令禁止,但一直效果不佳。为了从根本上改变这种局面,近年来我们着力攻克了“两个瓶颈”的难关,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有望在2012年突破。
一是攻克技术瓶颈,找到了秸秆能源化利用的成熟技术路线。近几年,我们会同发改、财政等部门,积极开展秸秆能源化利用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全省已建各类秸秆炭化、气化、固化工程,秸秆生物沼气工程60多处,年秸秆利用量达到15万吨。通过秸秆开发利用企业与科研单位的合作研发,目前,技术工艺路线日益成熟。
二是攻克政策瓶颈,找到了秸秆能源化利用的现实市场途径。2008年,国家财政部已经出台了《秸秆能源化利用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8]735号),对年秸秆能源化利用量达到1万吨的企业进行补贴。但目前,由于我省相关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而且分散,大部分企业达不到中央政策补助标准,生产经营接近盈亏平衡点,难以发展。为了用足用活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加快推进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步伐,今年我们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全省56家企业以自愿加入的方式,组建了紧密型的“湖北秸秆能源化综合利用联合体”,推选出一家企业牵头负责联合体日常工作,做好秸秆收储、利用等方面的统计和信息工作,集中开展项目补贴申报工作。预计2012年,全省秸秆能源化利用量将达到15万吨以上,可以申报利用中央补助资金2000万元左右。
通过技术工艺的成熟、财政补贴政策的落实,我省秸秆资源有望逐步走上市场化、规模化的能源开发利用之路。届时,全省1400多万吨秸秆将真正实现“变废为宝”,农民也将通过出售秸秆,增加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