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部门联合督查机制。星子县阳光办、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联合督查,县纪委不定期抽查,确保开办办学质量。
二是坚持三堂课教学机制。星子县严格按照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明确三堂课要求,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是坚持移动办学机制。星子县采取流动办班方式,将课桌、书本带进农村,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老师授课,根据农民要求和当地农作物经济特色开设课程,利用农民晚上空暇时间组织开班。理论课学习后还组织学员到基地实习现场培训。
星子县通过这三项机制,确保阳光工程培训落到实处,使农民真正受益。
一是坚持部门联合督查机制。星子县阳光办、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联合督查,县纪委不定期抽查,确保开办办学质量。
二是坚持三堂课教学机制。星子县严格按照阳光工程实施方案操作程序,明确三堂课要求,有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三是坚持移动办学机制。星子县采取流动办班方式,将课桌、书本带进农村,聘请经验丰富的专业老师授课,根据农民要求和当地农作物经济特色开设课程,利用农民晚上空暇时间组织开班。理论课学习后还组织学员到基地实习现场培训。
星子县通过这三项机制,确保阳光工程培训落到实处,使农民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