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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

发布时间:2011-12-15  来源:南昌市农业局市场与涉外处
摘要:江西省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治

  我省将开展鲜肉和肉制品安全整顿治理行动,集中解决影响肉类安全突出问题,稳步规范畜禽养殖、屠宰和肉类流通、加工、消费等环节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全省肉类安全水平提高。

  我省农业、商务、质监、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将分别牵头负责畜禽养殖、畜禽屠宰、肉制品加工、流通、进出口、餐饮服务等环节治理,重点治理非法使用违禁药物、滥用抗生素、泔水养殖畜禽;私屠滥宰,屠宰企业收购、屠宰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及注入水等物质的生猪;从非定点屠宰企业购进鲜肉、使用不合格原料肉品加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销售私宰、病死畜禽以及假冒伪劣肉品;备案养殖场、屠宰加工企业违规使用原料,检测缺失,使用违禁药物、供给假冒备案养殖场动物;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畜禽(肉)加工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行为。

  据了解,我省将采取集中时段、集中力量、联合执法以及地区之间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厂房、车间等重点场所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深挖严查私屠滥宰、非法加工“黑窝点”和制售违禁药物等行为,依法取缔、没收设备和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与此同时,制定加强生猪和牛、羊、禽类屠宰管理相关规定,完善农村地区小型屠宰场点管理办法;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肉类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肉类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索证索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扶持政策,在省内优势区域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制定完善牛、羊、禽类及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推进“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生猪屠宰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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