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辽阳市宏伟区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代理服务工作。
推行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强“三资”规范化管理,在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台账的基础上,建立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经营高效、管理民主、监督到位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举措。
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即两镇在现行村“会计委托代理制”的基础上,组建“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在各村“三资”所有权、使用权不变的前提下,对各村的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实行统一制度、统一审核、统一核算、统一公开、统一归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和工作流程。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宏伟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必须坚持四权不变、依法代理、民主管理、简便有效、成员受益、违规必究等六个原则,切实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权益。严格遵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自治条例》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协商、自愿的基础上,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三资”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代理委托书、承诺书、协议书,依法确定双方的职责和权利,并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对集体“三资”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
宏伟区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分为宣传发动、清理整顿、健全制度、软件管理、检查总结等五个阶段,明年4月底全面验收。区委、区政府成立推进农村“三资”代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检查、督促工作的开展。
会议要求,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工作,要实行村级自主监督、镇审核监督、区级检查监督“三级”监督,实行问责制度,并将两镇实施“三资”代理工作纳入《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目标绩效考评实施方案》百分考核内容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