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种粮农户农资综合直补和水稻良种补贴政策。按“多种多补、少种少补、谁种补谁”的分配原则和当年补上年的办法,安排补贴资金3009.14万元。
二是落实水稻种植保险政策。每亩水稻保险金额由原来的300元提高到350元,并按应保尽保的原则,实行全县统保。因暴雨、病虫害和干旱等自然灾害,全县14个乡镇6045.7亩稻田因灾获得理赔,3995位农户获得理赔资金201.71万元。
三是落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政策。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户流转耕地种植烤烟、蔬菜等经济作物,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80017亩。培育种粮30亩以上的大户248户、50亩以上的大户46户、100亩以上的大户16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