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贯彻实施,南昌县于2007年出台了《南昌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发展试行办法》,确定了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的认定标准为:合作社成员10户以上,农机具30台套以上(固定资产50万元以上),作业面积3000亩以上。2010年全县农机服务专业合作为23户,2011年发展到26户。为培育发展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南昌县主要做了如下几项工作:
一、积极组建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从2007年起,南昌县农机局每年定期召开了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会议,邀请了部分农机大户参会,宣传国家政策,公布扶持措施,帮助办理建社手续,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及国家奖励优惠政策,让建社的好处看得见、摸得着。从2007年至2011年先后陆续有26家专业合作社建成。
二、争取国家政策支持。
几年来,县委、县政府每年从县财政拿出2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农机专业合作社,2011年20万元以奖代补形式共购置插秧机66台,大部分用于奖励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
省农业厅下达的水稻机插秧项目分别落实到4个专业合作社,1个种粮大户。分别为:标兴农技农机专业合作社,岗上镇为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塘南镇新光农机专业合作社、王志伟农机专业合作社、江西国旺实业有限公司。同时,市农业局“以奖代补”项目,奖励10户专业合作社8台高速插秧机、2台大中型拖拉机。
三、规范建设,有效管理
根据省、市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南昌县农机局今年就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进行了2次较大规模的调查摸底,有关情况进行了总结、建档,并登录了省、市及全国信息网站,县局还专门召开了农机专业合作社会议。2011年7-9月期间,由周秀泉副局长带队对大部分合作社进行走访、核查、核实,对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发展思路,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起到了一定的督促作用。
经过这一系列的工作,2011年南昌县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全县专业合作社共26个,拥有社员100户以上的有6个,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的有20个,200万元以上的有7个,300万元以上的有4个。拥有农业机械数量最多的达到371台,年服务纯收入220万元。专业合作社农机作业效益良好,运行情况正常,实力不断增强,规模及收入逐年增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