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靖远县以完善各项卫生监督规章制度和加强卫生执法能力建设为重点,强化以公共场所卫生为重点的公共卫生监督职责,确保县域公共场所卫生质量安全。
一是集中力量对全县所有的浴洗、美容美发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情况、从业人员健康证、共用物品消毒等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出动执法车辆282车次,执法人员788人次,共检查公共场所242家,其中住宿业28户、洗浴场所10户、美容美发店114户、文化娱乐场所34户、饭馆56户(指50平方米以上或安装有空调设施的就餐场所),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发现无证场所(卫生许可证过期或转让或新开)164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164份。
二是在开展卫生许可审查时,坚持以国家相关行业卫生标准为依据,严格按照《关于印发甘肃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范围的通知》(甘卫法监发[2011]370号)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并结合靖远县相关行业的实际卫生水平,做到严格审查、严格发证。在卫生行政许可工作上,坚决做到了受理审查程序合法,审查许可有标准、有时限。截至目前,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164份(其中饭馆46个),卫生许可受理率达到100%;发放《卫生许可证》164个,发证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是继续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量化评价141户,分别为:A级单位1户;B级单位23户,其中住宿业5户、洗浴场所3户、美容美发10户、文化娱乐5户;C级单位117户,其中住宿业23户、洗浴场所4户、美容美发72户、文化娱乐18户,全县住宿业量化分级率达到100%,沐浴场所量化分级率达到70%,美容美发场所量化分级率达到72%,文化娱乐场所量化分级率达到70%,进一步确保了靖远县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