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炎陵县农业局采取各种措施,切实加强依法行政,促进了全县"三农"关系的和谐发展。
一是加强普法。今年结合"3.15"活动、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利用农技报、宣传栏、警示牌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湖南省耕地质量管理条例》、《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炎陵县耕地质量管理办法》等农业法律法规和农业投入品科学使用有关知识,发放相关资料1.5万余份,使农业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宣传深入到全县农资经营户、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市场、广大农户,提升了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意识。
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健全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文明执法制度、农业行政执法听证程序、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农业行政执法制度,明确了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职责和工作守则。按照《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要求,及时制定农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基准并向社会公布,从各方面要求执法人员严格按程序执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三是严格执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农资综合整治行动,全年出动执法人员284人次、执法车辆63台次,检查农资门市90个次。于4月份成立了县农药监督管理站,积极推行"三项制度",即农药销售产品审查制度、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制度、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启动了农药经营资格审查程序。宣传贯彻《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大力开展外来有害生物福寿螺、加拿大一枝黄花的灭除行动,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保障了农业生产的正常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