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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白"三项制度"规范村级管理

发布时间:2012-01-04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摘要:吉林长白"三项制度"规范村级管理

  长白县大力推行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勤廉双述”民主评议村干部等“三项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强化村务监督工作,在全县77个行政村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管理、加强年末考核等方式方法,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其职能,有效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实现民主定事。长白县不断探索民主决策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新思路,开展了“廉政建设拓展试点工程”活动,创新了村务民主管理质询议事制度和村务公开村民“点题制”。2010年以来,长白县8个乡镇都建立了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凡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岗位人员聘用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必须按“六步工作法”程序进行决策。通过建章立制,接受群众监督,干群之间自觉架起了相互联系、理解、沟通的桥梁,群众满意率达到95%以上。

  实行“三资”代理服务制度,监管集体资财。该县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三资”管理实施方案,实行“制度、核算、建档、票据、公开”五统一,建立了集体收入管理、支出管理和报结帐时限“三规范”制度,堵塞了村级财务管理漏洞。全面推行“三位一体”监管,即在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上,实行纪委平台监督、农经部门管理监督、村民理财小组监督“三位一体”的监督模式,有效防止了集体资产资源的流失。通过进一步规范管理,实施有效监督,使村级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等“三资”管理工作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轨道。

  创新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把评判干部的权力交给群众。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管理,长白县在各乡镇创新试点实行“四双”目标承诺制度,就是村“两委”及班子成员对年度承诺的任期目标和廉洁自律实行“双审议”、“双公开”、“双监督”、“双评议”,加强对村干部目标承诺的监督管理的制度。以此来充分调动村干部和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保证村“两委”干部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各自的岗位上践行自己的诺言做好各项工作。年终,通过“双评议”的方式,村干部就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党员、村民代表和镇党委政府述职述廉,使村干部在接受党委政府考核的同时,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各村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然后进行考核和综合评定,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在全乡镇进行通报,形成了较为规范公开的考核评价体系。

  长白县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作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揭示板,印发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汇编,其中涵盖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权利、义务,村务公开制度,村务公开监督的程序,“三委联席会议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审查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两委”会议记录等相关内容,进一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两严格”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选举工作。2010年在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后,全县各乡镇都进行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县纪委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县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选举程序,严格规范选举行为,严把候选人员的资格和条件的审核关。目前,全县在77个行政村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有主任77人,委员154人。

  “两跟进”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管理考核培训工作。跟进教育培训,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该县组织百名“村官”上党风廉政课,同时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工作,完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运行和保障机制。他们还在村务监督工作中立足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的审查工作,统一标准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财务审查记录本,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程全面梳理后,制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3+1”工作记实本,即:村务监督委员会列席“两委”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记录、村务监督委员会征询村民意见建议记录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三报告”工作记实表,发放给全县77个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以上措施,有力推动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各项工作的规范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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