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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朝阳市喜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发布时间:2012-01-04  来源: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摘要:辽宁朝阳市喜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

  近日,朝阳市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2011年省级园林城市评选中喜获“省级园林城市”称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专门为此发来贺信。

  贺信说,在这面“省级园林城市”旗帜上,饱含着朝阳人辛勤的汗水,凝聚着朝阳人坚忍不拔的品格。多年来,朝阳市委、市政府以科学发展为指导,带领朝阳人民,历尽艰辛,前赴后继,为朝阳人民创造了一座优美宜居的温馨城市。如今走进朝阳,绿荫掩映,繁花似锦。大凌河依偎在凤凰山脚下,宛如一条银色的飘带,婀娜多姿。这道亮丽的风景线,使得拥有深厚文化底蕴和优美自然风光的朝阳市更加美丽无穷。

  贺信说,我们衷心希望朝阳市政府认真总结创建园林城市经验,再接再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断促使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早日进入国家园林城市的行列做出贡献。

  朝阳市是这次获得“省级园林城市”称号的唯一的地级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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