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川县为保障新农村建设有足够资金,在推进建设中,始终坚持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政策扶持倾斜到位。2011年江西省有关部门批复黎川县新农村建设点67个,自建点15个,黎川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并落实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1623.5万元,超配资金1038.5万元。其中:新农村集镇整治竞赛活动项目建设奖补资金600万元,集镇整治建设竞赛活动开展3?5年,共安排资金3000万元。
二是整合项目落实到位。按照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新农村建设倾斜,除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外,德胜新区建设整合其他项目资金200余万元,县信用联社向德胜新区农户发放建房贷款500余万元;熊村镇村镇联动整合人畜饮水、危房改造、一事一议、移民搬迁、城镇排水等项目资金730万元,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200万元,全力支持村镇联动项目建设。
三是单位帮扶参与到位。全县安排18个项目单位分别对德胜镇村落连片和熊村镇村镇联动进行帮扶,通过量化项目单位整合资金额度,细化帮扶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帮扶单位具体任务,确保了帮扶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四是领导调度推进到位。黎川县主要领导定期对项目资金、项目进度等情况进行调动,保障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抽调建设、交通、园林、城管等部门人员分村包干,现场指导;责成供电、电信、文广等相关部门按时间节点、按技术要求、落实好规定动作,从而使黎川县新农村建设工作跨入江西省前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