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酒泉市渔政局被农业部授予“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称号(农渔发[2011]35号),并在昆明召开的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总结会上颁发了奖牌。
近年来,酒泉市渔政局紧紧围绕渔政队伍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到渔政管理“五个统一”(统一渔业行政执法证管理、统一渔业行政执法文书格式、统一中国渔政标志、统一渔政执法装备标识、统一着装标准),增强凝聚力、提升渔政队伍执法形象,提高执法水平,切实为渔民群众服务。在今年开展的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中,我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渔政执法业务培训,通过政务公开,不断改进渔政执法方式,使创建活动真正达到了“队伍建设上台阶,文明执法上水平,渔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今年10月10日,国家农业部渔政指挥中心居主任带领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验收小组来到酒泉,对酒泉市渔政局开展的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行了实地考核验收,酒泉市渔政局被评为“全国渔业文明执法窗口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