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是农业大市、产粮大市,粮食生产始终是市委、市政府和各乡镇办事处的主要工作之一。12月19日全省2012年度农业工作会议召开后,耒阳市迅速于12月20日召开全市早稻生产工作会议,耒阳市委副书记、市长蒋云良出席会议,发表讲话,市委常委、市委办主任张东辉主持会议,副市长陈淼作工作报告。
耒阳粮食生产通过近几年连续治理耕地抛荒和“双改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要公路沿线双季稻覆盖率不够高,而很多相对偏僻的区域情况反而要好。二是早稻生产不够早,省、市3月下旬开展春耕生产督察,耒阳大多农田还在越冬。会议强调:2012年要通过集中育秧等措施推动,改变早稻生产较周边县市明显偏迟现象,以提高全市双季稻率和避免晚稻寒露风灾害,着重抓好“八要”:
1.要明确两个目标。一是明确总目标:耒阳要力争在2012年进入全省粮食生产先进县(市)行列,2014年进入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市)行列。二是明确2012年具体指标:全市2012年粮食总播种面积要力争达到140万亩,总产56万吨以上。水稻总播种面积要达到118万亩,其中早稻56万亩,晚稻60万亩,一季稻2万亩;旱粮总播种面积22万亩。G107国道、S320省道、县道、乡道等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双季稻面积95%以上。
2.要突出一个“早”字。早稻生产“早”字是关键。一要早宣传、早谋划。市粮食生产领导小组要进一步加强指挥协调,联系乡镇办事处的市级领导要加强督促指导;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研究,尽早制定全年粮食生产工作规划,尤其要搞好重点地段双季稻种植的各项准备工作,元月底以前要逐级开好粮食生产动员会,部署好全年粮食生产工作,特别是早稻生产工作细节要安排到位。二要早准备、早播种。耒阳历来早稻播种时间相对周边县市要迟一个星期甚至10多天,极不利于双季稻高产栽培。根据时令气候,耒阳必须在3月25日前完成早稻播种,才能确保晚稻尽早播种,避免晚稻抽穗扬花期遭遇寒露风灾害。各乡镇处要以3月25日为标准,组织农民完成早稻播种,届时督查组要进行专门督查评比。
3.要建好四个台账。一是建立责任包干台账。全面实行粮食生产分片包干责任制,市级领导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村组干部包丘块,责任到人,建立责任台账,明确奖罚措施,对107国道、320省道等重点地段、重点区域要进行重点监管、重点考核。二是建立抛荒整治台账。各乡镇处要组织强势班子,巩固整治抛荒工作成果,对抛荒耕地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子,登记造册,落实好抛荒整治责任人、耕作人,全面消除常年抛荒,减少季节性抛荒。三是建立水稻生产台账。春节前,乡村包点干部要进村入户,逐户登记,逐户落实耕种人、责任人。把台账管理工作及台账真实度、入户率作为干部考核和良种补贴发放的依据。四是建立良种补贴台帐。严格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粮食补贴政策,坚决实行“谁种粮补贴谁、种多少补多少、种一季补一半、种双季补全额、抛荒不补”的补贴办法,试行以乡镇为结算单位,节余资金用于各乡村恢复发展双季稻生产。
4.要强化集中育秧。2012年所有双季稻适宜区都要实行以组为单位的集中育秧,各乡镇处要在建好生产台帐的基础上,于2月底以前制定好集中育秧方案,调运备足早稻种子,实现村村组组都有集中育秧点。对G107和S320沿线可视范围内的水田,将实行“统一供种,集中育秧场地,分户育秧管理,责任落实到人,服务落实到丘”的措施,由市政府统一免费提供早晚稻良种。要求大和、哲桥、小水、公平、南京、余庆、竹市等7个乡镇各创办2个村的市级早稻集中育秧示范点。
5.要发展规模生产。全市要创建2个双季稻万亩高产创建示范片,每个乡镇要创建一个双季稻千亩示范片,每个村要有一个百亩以上双季稻示范片,全面带动双季稻生产,确保全市双季稻率在90%以上,重点地段在95%以上。各乡镇处要正确引导并大力推进土地流转,发展种粮大户和专业合作组织,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生产。做到以组为单元,培植种田能手;以村为单元培植种粮大户,重点发展30-50亩的种粮户,鼓励乡村干部和技术干部承包耕地种粮;以乡为单元培植专业合作组织,每个乡镇必须建立2-3个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机耕、机插、机收、水利建设管理等服务,专业合作组织的成立情况、开展服务情况纳入当年的粮食生产考核内容。
6.要增加资金投入。一是财政投入再加大。明年粮食生产大县资金的大部分用于重点地段水稻生产的免费供种、集中育秧示范补助、奖励粮食生产先进单位和大户、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二是整合涉农资金。整合农开、发改、水利、国土等方向的涉农资金,向重点区域和地段倾斜,突出搞好这些地块的基本农田水利建设,建设高标准的高产稳产良田。
7.要加强督察考核。由两办牵头,组织市纪委、农办、农业局、财政局、国土局、统计局等单位,成立督察考核小组,全年针对双季稻生产台账、集中育秧、移栽管理、土地流转、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10次以上督察,重点加大对G107国道、S320省道沿线乡镇处的督察考核力度,并将每次督查情况通报全市,作为年终粮食生产考核的依据。
8.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连片抛荒10亩以上,或零星抛荒面积累计超过耕地总面积0.5%的乡镇办事处,就地免除当地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驻村干部的职务,并责令限期整改,当年恢复耕种。同时,对凡是受到上级通报批评的、没有按要求落实包干责任制的、没有按要求建好四个台账的、没有按要求完成集中育秧任务的、没有按要求建立双季稻高产创建示范片的乡镇办事处,当年内不得评奖评先,并给予黄牌警告。对连片抛荒5亩以上的村(居)委会给予黄牌警告,并限期改变面貌;对连续2年黄牌警告的村(居)委会,责成乡镇办事处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和组织程序罢免其村(居)支两委主要领导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