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0日,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莆田市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涵江区启动渔业互保工作。
这是福建省渔业互保协会成立以来莆田市首次开展互保工作。莆田市海洋与渔业局及执法支队领导和村干部一同到函江区前面村江口码头现场办理渔工责任互保,省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到场指导。
办公现场,互保工作人员为渔民答疑解惑,讲解渔业互保有关政策,并送去新年挂历、新春祝福。在短短半天就办理了渔工责任互保21单,渔工互保42人,缴纳会费8316元,为莆田市全面开展渔业互保工作开了好头。
据介绍,2012年,莆田市需纳入渔保范围的渔工有11273人,60马力以上渔船415艘,分布在7个县(区)。下一步他们将加大宣传力度,主动进渔村、渔港为渔民提供便捷的互保服务,做到应保尽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