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元月11日,由我市开阳县农业局牵头组织辖区内登记备案的19家种子公司负责人召开种子经营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11]24号文件精神,同时对2011年种子市场中发生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很多规范种子代理商和经营户之间的合理化建议。
会议要求,一是2012年各代理商和经营户要严格按照《种子法》、《贵州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备案;二是对2012年进入县内的国审品种(杂交水稻、杂交玉米),必须先试验示范,再进行备案推广;三是在种子经营过程中,为方便种子发票的管理和经营档案的建立,乡镇的种子经营户只能经营三家种子公司(不能超过三家公司)的种子。通过召开会议,进一步规范了种子市场,保证了农业生产的用种安全,增加了农民收入,维护了农村的社会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