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平凉市崆峒、泾川、灵台、庄浪和静宁5个县(区)被列入国家试点,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个试点县(区)的1147所农村(不含县城)初中和小学的20多万名学生受益这一计划,中央财政每年将在平凉投入1.2亿元。
据了解,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工作,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3元,全年按照在校200天计算,每生每年补助6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中央财政承担。补助资金直接用于学生在校期间营养补充,不得发给学生或家长个人。同时,国家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每生每天提高1元,达到小学每生每天4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
当前,平凉列入试点的县(区)正在建立健全各项配套管理制度和多部门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探索学校食堂供餐、向企业或临近学校(单位)购买、向家庭(个人)托餐等多种供餐模式。各试点县(区)也在积极筹措资金,将新建、改扩建中小学食堂、餐厅800多个23万平方米,以满足学生就餐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