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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梅河口市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2-02-06  来源:中国农业信息网
摘要:吉林梅河口市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梅河口市委、市政府对农业执法工作高度重视,坚持以“规范农资市场、保护农民权益、服务农村工作”为宗旨,以强化执法体系建设、规范执法人员行为、加大执法工作力度为重点,创新管理机制,创新服务体系,扎实推进农业综合执法,为促进农资市场健康发展,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健全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机制

  一是建立质量追溯机制。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资进入生产流通环节,对全市农资业户经营种类、进货渠道、进货日期、生产单位、进货数量、检验记录、产品标识、销售去向等全部登记备案,做到货源有保障、进货有台账、销售有记录、流向可追溯。同时对种子经营业户实行种子标签、经营档案、备案程序、备案证明、销售凭证“五统一”,有效地规范了种子业户经营行为。

  二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建立农资市场满意度评价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监督机制,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从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和村委会组织52名有一定专业知识、一定威信人员,担任农资市场信息和质量义务监督员,及时掌握销售进度,动态了解市场变化,随时监督质量情况,形成全天候、全覆盖监管,消除农资监管“死角”和“盲区”。

  三是建立监管联动机制。每年农资销售旺季,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农业、工商、质监及公、检、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会商解决,共同破解难题。在坚持属地管辖原则的前提下,对大要案、跨区域案件加强部门间、县际间协作和联动,加强与质量检测部门的衔接,及时掌握种子检测结果,保证了案件有效查处。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执法培训。为切实提高农业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组织农业执法人员学习种子、农药、肥料管理的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对常用法规的重点章节要求执法人员倒背如流,灵活掌握,准确应用,并将此作为年末考核一项重要内容。有6人次参加省级执法人员培训班,30人次参加市级执法人员培训班,17名执法人员经过考核,取得了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和农业部颁发的执法证,全部做到持证上岗。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提高农业执法工作水平和透明度,梅河口市建立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首问制”、“错案责任追究制”等规章制度,从立案审批、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处罚决定、卷宗归档等过程都做到规范化、标准化,对执法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各个管理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并从相关部门抽调行风监督员,全程监督农业综合执法进程,做到查处案件公开透明,杜绝了人情案的发生,有效地保障了各项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落实农业执法管理责任制,按照“为民、务实、清廉”和履行职责、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在执法办案中,做到证据确凿,秉公执法,处罚适度,公平公正,农业执法案件办结率达到100%,没有出现一起行政复议。

  加强农资监管,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市场监管。每年备春耕生产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非法销售国家禁用、限用农药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中采取六不放过:即农资来源不清的不放过、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不放过、制假售假的不放过、品种未经审定的不放过、标签不合格的不放过、经营档案不健全的不放过。五年来,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00余人次,抽检样品6000余样份,检查经营业户200余家,查处违法案件108起,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000多万元,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是严格资格准入。严格执行委托代销、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备案制度,对辖区内200余户农资经营业户进行了审查备案;对自有经营场所不足50平方米或者没有种子企业委托的种子经营者坚决不予备案,对没有种子技术人员的经营单位坚决不予备案,提高了经营主体的民事能力,保护了农民利益。几年来,通过严格的资格审查,核发了142个不再分装农作物《种子备案登记证》、197个《农药登记备案证》、197个《肥料登记备案证明》,有效地净化了农资市场经营主体,从源头上规范了农资市场。

  三是强化质量监管。每年冬春季组织人员对新产种子、外调种子全部扦样。五年来共扦样1万余样份,抽检率达100%,发芽检测1万余份,纯度检测44样份。2010年我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站顺利通过考核认证,种子质量监督检测能力全面提升。通过监管和培育,发展了20个经营业户为“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配送单位和 80户“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定点经营单位,形成连锁经营网络,每年由配送单位供应的“放心农资”达57700吨,占全市农资总量的68%以上。

  四是查堵漏洞死角。针对近年来农资经营来源复杂,渠道日趋隐蔽的特点,为防止出现监管死角,每年种子销售期,市政府组织乡村干部、农资执法人员,深入农户进行入户调查,了解农民购买的农资产品来源、品种、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帮助农民追回损失,并对销售者进行处罚,追究产品来源,将危害消灭在萌芽中。

  强化服务意识,营造和谐的农业法制氛围

  每年利用“冬春科技培训”,组织普法讲师团送法下乡,巡回宣传,发放致农民朋友一封公开信等形式,把有关农业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农资知识传递到百姓手中,让农民群众家喻户晓,增强维权意识和规范依法生产行为。共计组织开展大型的法律法规及农资宣传咨询活动35次,举办了22期农资培训班,接受群众咨询3.2万人次,印发宣传材料9万份,制作条幅82条,农资宣传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为农业行政执法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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