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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瓦房店市工商局严格规范全面抓好农村市场建设

发布时间:2012-02-20  来源: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摘要:辽宁省瓦房店市工商局严格规范全面抓好农村市场建设

    为净化农村市场发展环境,确保农村市场食品安全,工商局把规范辖区农村市场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来抓,推进农村市场“退路进场、退场进厅”工作更加完善,得到上级工商局和当地政府的一致好评。

    全面推进,改善市场经商环境。我市共有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农村市场32处。针对市场基础设施差,经商业户主体混杂等问题,工商部门创新监管方式,采取“前期介入、即时跟踪、及时献策、全程服务”的工作方法,推动农村市场培育、建设、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工商部门主动给市政府相关部门当好参谋,出台《瓦房店市农村市场建设优惠政策十六条》和《瓦房店市农村市场建设标准》。同时,召开 “瓦房店市农村市场建设暨食品安全现场会”,通过典型经验介绍来带动全市的农村市场尽快实现退路进场和退路进厅。到去年底,全市农村市场全部实现了退路进场,建成楼层式市场7处,庭院式市场12处,露天式市场13处。在此基础上,工商部门还要求新建或改扩建的农贸市场,全部按照市场管理相关要求,在市场经营的硬件设施方面做好文章。

    严格准入,确保市场规范经营。工商部门强化职能作用,对32处农村有形市场全部办理了《营业执照》和市场名称核准登记手续,为867户长期经营业户办理了《营业执照》,对1320户集期式市场赶集业户进行了经营“备案登记”。与此同时,为落实配送检验制度,工商部门在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物流配送、食品连锁店进社区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同时,结合农村市场实际,要求市场开办方和经营者督促供货商下乡送货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有效证件,否则市场零售业户不许进货。并要求市场开办方督促经营者加强检查验收,索要食品单据、送货人姓名、身份证、电话号码和车辆牌照,以备查验。

    健全制度,夯实食品安全基础。工商局出台了食品上市报验公示、场厂挂钩、场地挂钩、批零挂钩和诚信保证等诸项制度,确保农村市场进销渠道的食品安全。同时,认真落实食品进货检验、查证索票、购销台帐和质量追究制度,统一规范购销台帐、票证等内容,指导检查市场食品经营业户和企业建立健全质量追溯、封存报告、依法销毁和大宗首次进入市场食品安全质量购销档案等制度,落实农村市场开办方与市场经营者各类责任状和诚信保证协议,形成工商部门、市场开办方与业户携手“联管”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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