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及畜牧业良性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肉无害化处理的相关精神,由秀屿区农业局黄志洪副局长带队,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区动物疫控中心及埭头镇畜牧兽医站相关人员深入埭头镇多个生猪养殖场,采取承诺书、告知书、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对生猪养殖场所的宣传教育,强化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巡查,确保动物及动物产品安全稳定供应上市。
一是现场发放并张贴“告广大养殖户、经营者的一封信”、“动物检疫申报宣传告知书”、“告广大养殖场(户)严禁使用‘瘦肉精’书”等宣传单,使养殖户深刻认识经营病死动物及其产品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动物及其产品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增强法律意识。
二是督促养殖户修建并完善无害化处理设施,未建立相应规模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一律不予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增强责任意识。
三是现场进行盐酸克伦特罗与莱克多巴胺检测,未发现养殖户有使用“瘦肉精”的情况。要求养殖户严把原料关,并与养殖户签署不使用违禁药物的承诺书,增强安全意识。
四是指导养殖场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无害化处理档案、用料用药档案和销售档案;查看其喂料、用药记录,要求养殖户加强养殖档案的建立与完善,增强规范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