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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市继续深化粮食高产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14  来源:市信息站
摘要:福建三明市继续深化粮食高产创建工作

  我市高度重视粮食生产,近日,市政府办制定下发《2012年三明市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继续深化我市粮食高产创建工作,细化落实市政府下发的《2012年三明市粮食生产意见》,促进我市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确保粮食安全。

  一是加强领导。将高产创建工作作为落实粮食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重要举措,组建高产创建活动专家技术指导组,加强部门协同合作,构建政府主导、各方配合、分工明确的格局,确保高产创建有序有效开展。

  二是制定指标。全市示范推广超级稻100万亩,建立万亩示范区10个、千亩示范片12个、百亩示范片140个,带动超级稻大面积高产,平均亩产比一般杂交稻组合增产5%以上;示范推广再生稻34万亩,建立百亩示范片10个,带动再生稻大面积高产,再生季平均亩产280公斤以上。

  三是注重宣传。指定专人负责高产创建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高产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向省、市报送。并通过加强宣传报道,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会等多种形式,让更多的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高产创建工作中来,营造高产创建的良好氛围。

  四是抓好机制创新。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高产创建,推进粮食加工企业与种粮大户或粮食专业合作组织对接,发展订单粮食生产,提高种粮经济效益。鼓励高产创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相结合,打造和建设一批粮食生产基地,加快粮食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的发展步伐,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

  五是强化考评。将严格按照《全国粮食高产创建测产验收办法(试行)》进行测产,由市农业局制定粮食高产创建活动测产验收与评比办法,规范测产程序和标准,并组织县(市、区)专家交叉对示范区产量进行测产验收。市农业局将加强对高产创建示范片开展日常检查督导,不定期抽查高产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市政府年底将对高产创建活动进行评比,对高产创建活动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考核评比办法,加大工作推动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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