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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宁县农业局研究部署水稻保险有关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31  来源:福建农业信息网
摘要:福建建宁县农业局研究部署水稻保险有关工作

  2012年3月20日上午,建宁县农业局副局长徐明庚、农技推广中心主任推广研究员黄得裕以及种子站、农技站、植保站等技术人员在六楼会议室,开会研究2012年建宁县水稻保险事项。会上,徐副局长介绍了水稻保险2012年的变化情况:“与2011年相比,2012年水稻保险有以下变化:一是调整保额和费率。2012年水稻种植保险的保额提高到400元/亩(增加了100元/亩),保费率下降到3%(农户承担的保费不变)。二是建立风险平衡基金。从2012年起,省人保财险公司建立全省风险管控,按保费的25%统筹设立全省农险业务风险平衡基金,调剂各县(市、区)保险公司因大灾、巨灾而遭受的重大风险。三是规范投保。各地可将保费的补贴政策与其他强农惠农政策有机结合,发挥政策合力。”会上侧重讨论内容一是定损评估小组增加了九个乡(镇)农技站站长,由农业局有关技术人员、财险公司、各乡(镇)农技站站长、各村农技员组成,并划片区组成责任人。二是杂交水稻制种保险责任:移栽返青后至成熟期间,因干旱、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台风、冰雹、滑坡、泥石流、病虫害、秋寒(需满足以下条件①9月15日之前制种齐穗②9月15日之前发生秋寒)造成保险水稻制种的灭失、死亡以及植株损失、倒伏制种产量损失率达到50%(含)以上时,由保险公司按照本保险的赔偿处理办法负责赔偿。与会者纷纷表示:“水稻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化解农户自然风险的一项强农惠农政策。2012年水稻保险变化情况是朝着有利于农民的方向变化,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强农惠农政策宣传好、落实好,全面开展水稻保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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