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仍将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立足我国基本国情农情,同步推进工业化农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温总理特别强调指出“农业稍有闪失就会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农业生产,而且涉及社会保障、教育、土地、林业、环保等各个方面,各级政府用于“三农”方面的投入领域越来越宽、规模越来越大,财政支农资金“点多、面广、线长、政策性强”的特点更加明显。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立足于从根源上找原因、查漏洞、促整改,积极为党委政府宏观决策服务,通过提出科学合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推动新农村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道路,切实发挥审计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推进者”作用。
一是“推进”政策执行到位。由于涉农资金虽然总量较大,但单个项目资金量通常较小,且比较分散,甚至涉及千家万户。在执行国家有关涉农政策方面,各级是否存在“打折扣”,政策是否有序执行面临着考验。因此,各级审计机关要在保证资金运行安全,在对重点项目进行立项审计的同时,抓住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辅之以专项审计调查。通过对众多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的调查,了解影响“三农”政策与决策的重要方面,以及其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为国家制定和调整农业政策提供依据,促进宏观农村经济政策贯彻落实。
二是“推进”项目决策到位。针对涉农建设项目,各级都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决策,而决策过程是否公开透明、是否科学等等将会不同程度地存在差异。新农村建设涉及大量资金的投入使用和大批工程的建设实施,而管理决策权力的行使将对新农村建设的成败起主导性作用。应此,各级审计机关应将新农村建设资金审计与涉农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结合起来,将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涉农项目的决策依据、程序及其效益情况,作为评价领导干部决策的重要内容之一,及时发现和揭示各级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新农村建设”政策和涉农资金运行中的经济决策问题,增强领导干部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意识和本领,从根本上保证新农村建设资金科学、有序的管理和使用。
三是“推进”资金管理到位。各级财政都投入有涉农资金,各级也会加强涉农资金管理,而对于涉农资金运行的管理,各级审计机关要充分发挥预算执行审计作用,通过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及时揭示少数地方和部门为解决行政经费不足而随意挤占、挪用涉农资金以及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同时结合现有财政管理体制和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总体把握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情况、结构变化和投向变化,全面反映和评价政府财政支农资金管理使用现状,为规范政府各部门职责权限,制定农业投入、产业结构调整等农业宏观政策提供依据。
四是“推进”项目建设到位。对于涉农资金的使用,很大一部分是农业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复垦等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学校、医院、福利院等社会(福利)事业方面的工程建设,这些工程各级都有,建设效果如何是广大农民群众极其关注的内容。因此,各级审计机关要坚持重大农业工程项目必审制,同时对项目效益情况进行跟踪,看有无存在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问题,严防因“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出现,造成损失浪费。
总之,国家把农业农村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中心。而我们审计工作就是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而开展,鉴于此,在新的一年里要重点关注国家投入农业农村的专项资金,发挥“推进者”作用,有效“推进”四个到位,围绕“新农村”整体建设运转加强监管,不能让审计监督缩水,要认真履行审计职能,保障“新农村”建设成果,为“新农村”建设发挥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