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畜牧强省”战略,松滋市结合省里畜牧强市创建工作要求,出台了一系列奖励政策,强力推进畜牧强市建设。
一是奖补温氏集团发展合作养猪户。鼓励养殖户与温氏集团开展委托代养。对新建规模达到一次养殖500头以上的合作养猪户,经验收合格后每户奖补5万元。2012年、2013年各奖补50户。
二是鼓励建设家庭式规模养殖小区。每年建设不少于20个家庭式规模养殖小区。对小区内年出栏20头以上的养殖户,按存栏1头能繁母猪100元、出栏1头肥猪30-50元的标准给予奖补。
三是鼓励新建标准化畜禽养殖场。对新建出栏5000头以上标准化养猪场优先申报国家项目支持,争取国家80万元奖补资金。
四是鼓励创建畜禽标准化示范养殖场。对达到部、省、荆州、县级标准的标准化养殖场,分别奖励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
五是奖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荆州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2万元。
六是奖励精品名牌。新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或国家级先进合作社奖励20万元;新获得省级名牌、省级著名商标的企业或省级先进合作社奖励5万元。
七是奖励农业“三品一标”认证。新获得国家认证的无公害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农产品地理认证标志的,分别奖励0.5万元、1.5万元、2万元、1万元。
八是奖励生猪养殖先进单位。继续开展生猪养殖先进乡镇、先进村创建活动,每年评选8个生猪养殖先进镇,20个生猪养殖先进村,并分别奖励1万元、0.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