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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沈阳要让农民“大病不出县”

发布时间:2012-05-09  来源: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摘要:辽宁省沈阳要让农民“大病不出县”

    将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和新农合门诊统筹实施范围,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域覆盖;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和服务网络建设,加快全科医生配置,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千方百计推进新一轮医改,沈阳市目标明确:到2015年,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2009年至2011年3年医改完成阶段性目标后,沈阳基本建成了覆盖城乡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层医疗卫生设施条件明显改观。从现在到2015年,沈阳市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提出从今年起,在新民市试点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2014年完成市属县级公立医院阶段性改革目标,坚持公立医院面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主导地位。 

    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沈阳市将加强以人才、技术、重点专科为核心的能力建设,巩固深化城市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的长期合作帮扶机制,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 

    力争使县域实现大病不出县,沈阳市未来几年将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继续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2015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全部达标;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推进全科医生制度建设,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选派临床医师参加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到2015年,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至少要有1名以上具备全科医生资格的骨干医师,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 

    沈阳市还提出,鼓励引导医务人员到基层服务。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的医务人员,落实津贴(补贴)或给予必要补助等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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