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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转院两次 新农合将不报销

发布时间:2012-05-10  来源:西部商报
摘要:昨日,兰州市卫生局印发《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制度》)。记者了解到,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外医疗机构首次住院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报销时在相应级别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予以报销,同一患者两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仍不符合

  商报讯 昨日,兰州市卫生局印发《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制度》)。记者了解到,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外医疗机构首次住院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报销时在相应级别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予以报销,同一患者两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仍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不予报销。

  两次不符转院规定费用不予报销

  《制度》规定:县在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或省外医疗机构首次住院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报销时(榆中县青城镇、龙泉乡及园子岔乡金营村和皋兰县忠和镇、中心乡例外)在相应级别报销比例的基础上降低5%予以报销,同一患者再次在以上机构住院仍不符合转诊转院规定的不予报销。

  患者转外就医 要出具转诊证明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转诊转院将遵循就近就医、逐级转诊的原则。参合患者在本县(区)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转诊可自主选择,不需审批。因病情需转往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者,必须由县(区)定点医疗机构主管医师提供病历摘要及转外就医理由并出具转诊证明,经科主任、合管科(或医保科)主任签字后方可转诊治疗。

  条件限制的疑难病例可上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上转的条件是:临床各科急危重症,基层医疗机构难以实施救治的病例;诊疗条件限制的疑难复杂病例;突发公共卫生和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理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诊治超出医疗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急性传染病病人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人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处理;精神障碍疾病的急性发作期病例;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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