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成四川省生态农业示范县、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强县、林业产业重点县、特色水产业强县和银杏风景林产业示范县,打造“中国银杏之乡”,青川县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农业强县战略,采取七措施加快推进生态农业发展。预计到2015年,力争实现农林牧渔总产值14.3亿元、农业增加值8.4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230元。
发展特色产业。结合青川农业产业发展现状,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突出抓好绿色山珍、有机茶叶、银杏风景林、木本油料、生态畜牧和特色水产六大特色产业。一是发展以黑木耳、袋料菇、竹荪为主的绿色山珍产业;二是提高茶叶产量提升茶叶品质发展有机茶叶产业;三是深入实施“银杏富民工程”发展银杏风景林产业;四是发展以核桃、山桐子和油橄榄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五是发展以家禽、生猪、肉兔为主的生态畜牧业;六是发展以白龙湖网箱养殖和大湖养殖为主的特色水产业。
培育龙头企业。一是深化农产品加工。以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率及农业废弃物综合循环利用率、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和附加值为重点,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建成年产值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1家、过1亿元的龙头企业4家、过5000万元的龙头企业5家,形成每个特色产业有1个以上骨干龙头企业带动的发展格局。二是加大龙头企业激励力度。鼓励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对年产值首次过5000万元、1亿元、5亿元的龙头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贷款新建、技改项目总投资超过500万元的,按照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给予两年贴息;对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出口名牌的分别奖励20万元/个,对首次获得四川省著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10万元/个,对首次获得广元市知名商标、名牌产品的分别奖励2万元/个,对通过绿色产品、有机产品认证的奖励5万元/个,对参加优质(名优)产品评比活动获奖的给予适当奖励;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取得QS认证的,可无偿使用我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标识。三是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大力推进“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合组织+农户”、“市场+专合组织+农户”等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推广“合同订购”等基本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统一服务、股份合作、一地二主、大园区+小农户、六方合作+保险、一体化经营等多种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
抓好示范带动。一是抓好八个产业示范带建设。即:以三锅等乡镇为重点,建成孔溪-姚渡、板桥-观音店、瓦砾-茶坝、三锅-桥楼山珍食用菌产业示范带;以蒿溪、七佛等乡镇为重点,建成孔溪-青溪、乐安寺-房石茶叶产业示范带。按照全域示范的要求,重点建成沿高速公路、国省干道、乡村公路银杏风景林产业示范带;在青竹江、乔庄河流域,建成中低山区核桃产业示范带、中高山区山桐子产业示范带;在白龙湖库区,以营盘、沙州、木鱼等乡镇为重点,建成环白龙湖低山区油橄榄产业示范带。以马鹿、关庄等乡镇为重点,建成金子山-青溪禽兔产业示范带;以乔庄、姚渡等乡镇为重点,建成蒿溪-姚渡禽猪产业示范带。以沙州、营盘为重点,建成白龙湖水产示范带。二是抓好产业示范户发展。主导产业突出、年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20%以上的农户,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为产业示范户:种植黑木耳、袋料菇达到5万袋或竹荪达到5亩;成片茶园、核桃、油橄榄或山桐子达到5亩;年出栏达到生猪50头、家禽5000只或年存(出)栏兔5000只;年销售特色农产品达到20万元的农产品经纪人。各乡镇要对产业示范户进行重点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各乡镇自行制定。三是抓好示范专合组织建设。加大专合组织的指导和支持力度,对具备法人资格、运行机制规范、服务功能较强、带动作用明显,首次被确认为市级以上示范专合组织的给予5万元奖励。四是抓好新农村示范点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按照科学定位、规划先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要求,在建成三锅、蒿溪现代农业示范区和黄坪枣树村、红光东河口村、马鹿砂石村、沙州江边村等新农村示范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在综合基础较好的其他区域大力推进新农村示范点和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