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畜牧水产局在驻乡巡村服务三农活动中,严格落实备案制、审核制、责任制、承诺制、督查制管理模式,不断提高规模动物养殖场规范化管理水平。
一是实施登记备案制度。自开展驻乡巡村服务“三农”活动以来,明溪县畜牧水产局共对9个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市场、23个规模畜禽养殖场、16个兽药(饲料)生产及经营单位、2个定点屠宰场点、9个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全面实施逐级备案,详实登记基本情况、防疫监督情况、生产销售等情况,认真了解掌握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实行严格审核制度。对所有规模畜禽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情况进行重新审核,合格的换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对8个不合格的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制。县局与乡镇动物卫生监督分所、分所与规模动物养殖场层层签订责任书,逐场、逐户落实动物防疫监管责任。
四是实施承诺管理。各规模养殖场、专业大户向县局做出书面承诺,明确养殖企业的义务和法律责任,确保养殖环节安全稳定。
五是严格督导检查。县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渔政大队每月开展监督检查一次,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严格监督整改落实到位,全方位做好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