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6年11月1日《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正式实施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厅的指导下,我市农业部门结合当地实际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提高区域内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全面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扎实开展监管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
农畜水产品抽样数、检查企业数、出动执法人员数、举办培训班及培训人员数、发放宣传材料数逐年增加,案件查处特别是大案查处逐年减少。农业投入品得到有效监管,农产品检测合格率进一步上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成效显著,农产品质量总体安全,辖区内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今年以来,共抽取农产品2445个样品合格率99.63%,水产品3045个样品、畜产品16901个样品,合格率均为100%。查处案件立案25起结案4起,货值0.23万元,罚没款1万元。出动人员10081人次,检查企业4497家次。举办培训班383期,培训人数2.95万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66万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