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爽的夏日,山花烂漫,雪域高原到处是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此时,在海拔3000米至5000米的山坡上、灌木丛旁,采集虫草的人们脸上洋溢着灿烂的微笑。他们或是三五成群或是独自一人,沐浴着阳光,找寻着虫草的踪迹,憧憬着今年有个好收成。
4月3日,我区虫草采集工作从林芝地区开始拉开帷幕。由于天气原因,今年虫草采集开始的时间比去年推迟了10多天。目前虫草采集工作仍在进行中,预计8月初全面结束。近日,记者从农牧部门了解到,根据全区春季农牧业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2012年冬虫夏草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虫草采集相关部门及虫草产区地(市)、县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多管齐下加强组织协调、多种措施强化综合管理,确保今年我区虫草采集工作顺利进行。
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教育
从今年年初开始,我区虫草采集相关部门及虫草产区地(市)、县有关部门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制度。
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农牧民群众,特别是在群众中开展合理采集、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宣传。其中那曲地区要求虫草产区县结合正在开展的强基惠民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教育手段,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法制宣传教育、生态保护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昌都地区丁青县各级驻村工作队以召开群众大会的方式给农牧民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采集虫草;山南地区加查县成立虫草采集管理宣传教育专班小组,专班小组在该县7个乡(镇)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发放汉、藏双语宣传资料。
通过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不仅增强了农牧民群众合理利用虫草资源、保护草原生态环境的意识,还为今年我区虫草采集工作的顺利实施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
多管齐下加强组织协调
虫草采集管理,不仅涉及多个部门,还事关农牧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护。因此,多管齐下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就显得非常重要。
2006年1月6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西藏自治区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中对我区虫草采集活动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予以明确规定。该《办法》第四条规定:自治区各级农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虫草采集管理、虫草资源保护工作。虫草产区县(市、区)环境保护、公安、食品药品监督、工商、林业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虫草采集管理、虫草资源保护工作。
林芝地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虫草采集管理工作责任制,成立了七县主要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虫草采集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那曲地区要求相关部门做到哪里有群众采集虫草,哪里就有相关部门的干部,群众不散干部不散,“零距离”跟踪管理、“零距离”现场服务;拉萨市墨竹工卡县成立了由分管农牧的副县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虫草采集管理领导小组,并从相关部门抽调干部职工到虫草采集区驻点帮扶,按照各自职能分工负责虫草采集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维护等工作。在我区其他虫草产区,有的还在采集点设立流动警务站、流动医疗卫生所等临时机构,为参加虫草采集的农牧民群众保驾护航,为他们提供便民服务。
多种措施强化综合管理
采集虫草人员应该持证采集,禁止无证采集或者在禁采区采集虫草。今年,我区继续坚持从源头抓好虫草采集管理工作,积极推行采集证制度,有效落实“一人一证”,防止滥挖盗采行为,确保虫草采集有序进行。截至目前,全区6个地区(阿里除外)共计发放26.4575万张采集证。
做好虫草采集工作,还要维护好草原生态环境。那曲地区教育引导农牧民群众使用科学合理的采集工具,严禁使用对草原破坏较大的采集工具。昌都地区丁青县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虫草采集期间草原生态安全,引导农牧民群众按照“采育结合,永续利用”的原则,做到自然土层随挖随填,有效促进了草场植被的恢复生长。
今年,我区在虫草采集工作中按“日报告、零报告”、“每日一报”的规定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有关部门还不定期到虫草产区督导检查。同时,还采取多种措施强化虫草采集综合管理,有力保障了我区虫草采集工作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