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开展打击私屠滥宰强化牲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及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净化市场秩序,强化牲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结合全县奋力冲刺150天工作精神,农业局四举措从严从重打击乱扔病死畜禽和非法加工处理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保证广大群众的食肉安全。
一是加强养殖环节的监控。对全县范围内存栏20头以上的养殖户进行逐户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并建立生猪进出场台账,实行全程监管模式。
二是强化违禁药物的查处。组织对饲料、兽药经营点和规模养猪场实行拉网式检查,一经发现非法使用添加剂和违规兽药,坚决予以取缔并严肃处理。
三是严格同步检疫的开展。认真开展生猪屠宰检验检疫工作,城关、岩溪定点屠宰场屠宰牲畜,必须由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驻场的动物检疫员,依法实施同步检疫;其它非定点屠宰场的屠工,牲畜屠宰三天前应当向动物卫生监督所或其派驻乡镇(场、区)的动物检疫员申报检疫,检疫员应当现场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对经检疫合格后的牲畜,及时出具检疫证明,并加盖检疫合格证章。
四是加强病死畜禽的处理。严厉打击乱扔和非法加工处理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实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杜绝病死畜禽流入市场。鼓励广大群众朋友们积极参与监督并举报乱扔和非法加工处理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3000-5000元的重奖,并对违法者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