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2004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县。近年来,该县坚持以服务“三农”为宗旨,根据当前农村劳动力素质状况和农业生产机械化的特殊需要,积极实施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项目,大力开展种养业、农业创业等领域短期技能培训,有效推进了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4年-2009年,该县对20083人进行了劳动力转移示范培训,实现转移18602人,带动其他培训10万人。2009年后,共培训农村劳动力7530人,实现培训人员年均增加收入2200余万元。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该县自承担农村劳动力阳光工程培训以来,成立了农村劳动力培训阳光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农机、劳动、教育、科技、建设、农办、共青团、妇联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挂靠县农业局科教股,安排了6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阳光工程办的日常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深入贯彻政策。为使阳光工程的政策贯彻到位,深入人心,该县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大力宣传阳光工程的有关政策精神。一是通过现代媒体进行宣传。每年在县电视台上都做了10余次宣传报道,将全县阳光工程培训基地,培训转移的各项政策和优惠办法一一进行公示。二是通过明白纸、横幅、标语、黑板报、宣传车等传统形式进行宣传,营造了实施阳光工程良好工作氛围,形成了人人知政策、踊跃来参训的大好局面。
(三)强化监管服务,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为促进阳光工程项目健康、有序地开展,该县积极加强监管和服务工作。按照省阳光工程办的有关文件要求,制订出台了《祁阳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实施方案》,县阳光工程办公室与各培训基地签订了培训责任状,对培训基地实行合同管理。承担项目的培训机构全部同县阳光办签订了培训协议。阳光工程办公室按照阳光工程验收办法对培训机构的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验收。同时,对培训单位实行动态管理,培训合同一年一签,对年底考核不合格的一律摘牌,重新认定。在培训班开班第一节课上,由县农业局、财政局的同志共同到班上检查核实学员身份,讲解国家实施阳光工程的重要意义,查验招生收费情况,共同给新生点名,核对学员人数和减免学费情况。
(四)抓好教学管理,提升培训质量。为了将阳光工程培训办出成效,办出特色,该县把抓好教学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和重点工作来抓,要求培训单位因材施教、因人施教,使受训学员能够在最短的和有限的时间内,最充分和熟练地掌握一项或多项实用技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