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和消灭动物疫病,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加快畜牧业发展步伐,增加农民收入。江陵县实施三大举措,推动全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一是实行领导小组负责制。成立了以副县长刘群为组长,县农业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监察局、发改局、卫生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畜牧兽医局。领导小组负责解决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动物疫病防控区域化管理的支持政策,协调发挥各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日常工作;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责任,搞好协调配合工作,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创建技术指导工作。各乡镇、管理区也相应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湖北三湖畜牧有限公司成立了专班,认真按照《江陵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稳步推进创建工作。
二是实行工作目标责任管理制。江陵县政府与各乡镇管理区负责人签定《江陵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活动责任状》,明确了创建目标,从组织领导、队伍建设、防疫经费落实、“五大载体”建设、宣传报道、制度建设六个方面加强了责任。同时,江陵县政府还将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工作纳入《江陵县2012年动物防疫暨畜产品安全目标责任状》考核范畴。
三是实行创建奖励制度。为调动参与创建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江陵县农业局制定了《江陵县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创建奖励办法》。对参与重点动物疫病净化的种猪场,验收合格后,检测费用按照50%的比例给予奖励;对达到动物防疫条件规范化条件并验收合格的规模养殖场、动物屠宰加工厂,每个场(厂)给予500元奖励;对信息宣传工作给予奖励,在《人民日报》、《农民日报》、《湖北日报》、《荆州日报》等报刊和中央、省、市、县农业信息网(含畜牧兽医信息网)发表信息的个人,每篇分别给予不同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