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领导。成立了由农办、农业局、水利局、发改局、工商局等17个部门组成的工作领导小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是法规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培训班、组织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把法律法规宣传到各合作社。
三是开展培训。2007年以来,举办了5次培训活动,培训专业大户、合作社理事长260多人次。并先后2次在县委组织部举办的村级干部培训班进行了《农民专业合作法专题讲座》。
四是积极引导。对开办合作社的人员,及时提供《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等规章制度,使各合作社从设立登记、制度建立、机构设置、职责划分、利润分配等环节均有章可循,规范统一。
五是品牌服务。积极主动帮助专业合作社申报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已协助合作社成功申报绿色食品2个,无公害农产品5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个。
六是挂包服务。组织专业技术干部挂包合作社,为他们提供实用技术、涉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农业致富信息等方面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