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双峰县农业局开展各项职能工作的同时积极与“文明创建”有机结合,在全县境内注册并从事种子、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的企业及相关组织中开展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对农资经营者中倡导文明经营、合法经营、诚实守信等良好道德氛围,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
为确保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取得成效,县农业局成立由局长戴治平任组长、党委书记伍治中、分管法制副局长王锦初(常务)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县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开展全县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在活动中,将参照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评比标准,对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给予授牌表彰,并逐步争取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优先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同时,对评上的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实行动态管理,并不定期开展检查,凡发现有与承诺不一致的限期整改,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资格,并摘掉牌子,3年内不得参评。
放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通过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和企业信用建设,培养诚信意识,规范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和农资市场秩序,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