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云霄县农业局组织有关专家,于2012年12月份对云霄县下河乡、马铺乡、和平乡等乡的地质灾害点土地整治项目区进行现场勘查、采集土样和审核项目申请资料,并将土样送到漳州市农业局检测中心进行检测。
2012年12月24-26日,云霄县农业局会同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对云霄县下河乡、马铺乡、和平乡等乡的地质灾害点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质量进行评定。根据专家组评定意见,认定下河乡、马铺乡、和平乡等乡的地质灾害点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合计面积113.03亩符合农业生产基本条件要求,根据《福建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评定技术规范》(试行)评定结果,该批新增耕地地力分别达到七、八、九等级。新增耕地已种植玉米、甘薯、南瓜、毛豆等农作物进行土壤熟化和培肥改良。为今后我县新增耕地质量验收工作的开展打下良好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