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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阶梯电价”抽肥补瘦 243万电补返还于民

发布时间:2013-01-05  来源:辽宁省农村经济委员会
摘要:辽宁阜新市:“阶梯电价”抽肥补瘦 243万电补返还于民

    日前,阜新供电公司表示:81026户城乡“低保户”及农村“五保户”即将领到电费补贴。这是今年7月1日实行的新阶梯电价方案中关于弱势群体的一项实实在在的惠民政策。

    自2012年7月1日起,城乡居民用电电量开始执行居民阶梯电价,今年居民阶梯电量按6个月的分档电量计算。按辽宁省物价局《关于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我省居民阶梯电量分档及电价为:第一档月用电量180度及以下,每度电价0.50元;第二档月用电量为181?280度,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即每度电价0.55元;第三档月用电量为280及以上的电量,在第一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度加价0.30元,即每度电价0.8元。同时,即使低保户、五保户实际月用电量达不到10度,按照10度电量折算金额后发放补贴。

    按规定,执行居民阶梯电价后,对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月的优惠电费采取先收后返的办法实行。阜新供电公司积极与市民政局沟通,按照其提供的相关数据,2012年下半年阜新市共有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81026户。按照现行电价标准0.50元,每户每月优惠10度电的标准,2012年下半年阜新市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退返电费30元,共计243万元。

    目前,阜新供电公司已将此笔费用上缴到阜新市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按照相关手续陆续向阜新市81026户城乡“低保户”及农村“五保户”进行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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