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2013-2015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果树品种结构调整、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标准果园建设和果业机械化等。
二是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探索山地果园权利人以林权作为抵押贷款的信贷服务;在国家级和省级水果标准园率先开展果园保险试点,试点地方政府对种植水果的投保人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对经办保险机构给予适当奖励,省级财政对承办水果种植保险的承保公司按保险保费总额的20%给予风险准备金补助;对为从事果业的小型设施农业企业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的1%比例补偿;对为微型设施农业企业提供担保的按1.6%比例补偿;对为从事水果深加工的生产性中小企业提供银行贷款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8%的比例补偿;对为水果深加工生产性台资农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担保机构按年度担保额的16%给予风险补偿。
三是提升科技支撑水平。2013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对上一年度通过省级认定的果树新品种,给予选育单位一次性奖励每个新品种10万元。扶持建立果树良种繁育场(圃),2013年起,对已建立的国家级和省级柑橘无病苗木良种繁育场,省级财政每年分别给予一定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