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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发布公告防止柬埔寨高致病禽流感传入我国

发布时间:2013-02-26  来源:人民日报
摘要:质检总局发布公告防止柬埔寨高致病禽流感传入我国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了关于防止柬埔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的公告。该公告有效期为3个月。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柬埔寨于2013年1月份确诊5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H5N1)病例,其中死亡4例。为防止人禽流感传入我国,保护我国前往柬埔寨人员的健康安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质检总局要求来自柬埔寨的人员,如有发热、咳嗽、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出入境时应主动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口头申报。入境后出现上述症状者,应当立即就医,并向医生说明近期的旅行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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