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沙县富口镇延溪村村民魏祖鼎领取了家庭农场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沙县富口镇祖鼎家庭农场”,成为全县第一、三明第二个有“证件”的家庭农场。
从2011年开始,老魏一家在富口镇延溪村流转耕地210亩种植槟榔芋。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提倡发展家庭农场,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老魏就寻思着自己做农场主。
得知老魏的想法,县农业局与工商局人员到老魏家了解情况,按照家庭农场的条件、程序,在3月12日,注册办理了“沙县富口镇祖鼎家庭农场”营业执照,成了全市第二个有“证件”的家庭农场主。
今后,沙县将稳步培育家庭农场, 鼓励有条件的种养殖户通过工商注册,发展成为有定位、有规模、有组织的新型经营主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