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界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鼓励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性意见》,要求通过加强六项服务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一是加强申报认定服务。家庭农场根据产业分为种植、养殖和综合型(种养加结合)三种类型,按规模大小分为小型家庭农场、中型家庭农场和大型家庭农场。市农业委员会对符合标准的家庭农场颁发“界首市家庭农场”资格证,予以授牌,并分类建立台账。
二是加强注册登记服务。坚持因地制宜、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鼓励通过农业主管部门进行资格认定的各类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鼓励其办理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工商部门结合我市实际,适当放宽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条件,实行免费注册登记。鼓励家庭农场发展标准化生产、开展农产品加工和品牌销售、发展休闲农业,全方位提升经营效益。
三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加快土地使用权向家庭农场流转。建立和完善市、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开展流转供求信息、合同指导、价格协调、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土地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地向家庭农场流转。
四是加强人才培养服务。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放在新型农民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重中之重位置,通过定期开展培训、组织外出考察等方式,全方位提升家庭农场人员素质,不断开拓眼界,增强生产经营能力,着力培育一批有文化、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场主。鼓励引导大学生、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投资创办家庭农场,切实增强家庭农场发展后劲。
五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加强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与家庭农场的合作,建立家庭农场农技特派指导员制度,切实提高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指导家庭农场创建品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认证,发展标准化生产。
六是加强农业营销服务。积极支持家庭农场采取产销对接、产品展销展示等方式,与超市、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学校、餐饮集团等对接,发展现代营销。指导家庭农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订单履约机制,支持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在签订收购合同基础上,提供预供定金和良种、肥料和农药等农资支持。支持龙头企业与家庭农场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组建农业产业联合体。
安徽界首市加强六项服务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发布时间:2013-04-26 来源:界首市农委
摘要:安徽界首市加强六项服务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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