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水稻种植风险,提高灾后复产能力,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潮州市5月24日召开全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会议。传达省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会议精神,部署2013年全市推进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任务。参加会议的单位人员有市委农办(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市水务局、市气象局、中华财险广东分公司、中华财险潮州中心支公司的领导;各县、区农业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农村股股长;中华财险各县区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会议由市委农办副主任杨锡洲主持,市委农办主任、农业局局长郑少逸参加会议并讲话。会上,市农业局对《潮州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潮农【2013】73号)做了详细的解读和说明,中华财险潮州中心分公司对政策性水稻种植投保的具体流程和投保双方权利、义务做了具体的讲解。
根据《潮州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政策性水稻保险全省统一保险金额为每造每亩400元,保险费率统一按5%执行,保险费为每造每亩20元。水稻种植保险保费各级政府承担80%,即每亩16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7元),省财政补贴30%(6元),市财政补贴7.5%(1.5元),县、区财政承担7.5%(1.5元)。 水稻种植户自负保费的20%,即每亩4元。
会议强调,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是惠民工程,各地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全面推进全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力求两造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会议强调,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有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加强宣传发动,抓紧建立基层涉农协保体系,切实做好承保理赔工作,确保潮州市水稻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迅速成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水稻保险及其他涉农保险;要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推进水稻保险及其他涉农保险发展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要大力宣传动员。潮州市水稻种植面积量少,且种植面较分散,不少农户保险意识较淡薄,对水稻保险作用仍心存疑虑。各县、区和经办保险机构要把宣传发动工作作为重点,狠抓宣传发动工作。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水稻保险,使农民群众从“要我投保”到“我要投保”转变。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区农业部门要主动承担起牵头的责任,加强组织协调、检查督促、指导服务,提供农业生产基础数据,与经办保险机构共同制订有关制度、条款、协议、技术规范和标准,审核承保面积,协助查勘定损,向各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等工作职责。经办保险机构要适时举办水稻保险业务培训班,要通过办班培训,组织县、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培训,掌握相关政策和农业保险知识,不断提高协助查勘、测产、定损和理赔工作的能力水平。四要完善涉农协保体系建设。各县、区要按照文件要求,迅速建立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在乡镇建立“三农”保险服务站,在行政村设立三农保险服务点,尽快开展工作。
会后,潮安县天和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代表李标文与中华财险广东分公司潮州中心支公司签下一份1200亩的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意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