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首页 农业新闻 致富信息 农业技术 农产品价格 农业搜索 农药 网站地图

湘闽签署 粮食产销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13-07-18  来源:湖南日报
摘要:洽谈会由福建、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江苏与我省粮食局共同举办。省粮食局组织我省65家粮企参会。湖南粮食集团等10家企业签订稻谷成交协议19.1万吨,135个企业发布稻谷、大米供应信息154.5万吨。

  本报7月17日讯(通讯员 周聪颖 记者 周月桂)第九届9省粮食产销协作洽谈会16日在福州举行,湘闽两省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期稳定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协议书》,确定湖南每年优先向福建提供稻谷50万吨。

  洽谈会由福建、山东、江西、吉林、安徽、河南、黑龙江、江苏与我省粮食局共同举办。省粮食局组织我省65家粮企参会。湖南粮食集团等10家企业签订稻谷成交协议19.1万吨,135个企业发布稻谷、大米供应信息154.5万吨。

  副省长张硕辅与福建省副省长陈荣凯签署了两省政府《关于建立长期稳定粮食产销合作关系协议书》,并就两省合作方式、合作领域、保障措施和联系制度达成共识。

  张硕辅指出,湘闽两省在粮食产销合作方面具有很强的互补性,湖南是粮食主产省,稻谷产量稳居全国首位,每年向外省提供商品粮500万吨以上;福建作为粮食主销区,每年需调粮入闽,湖南将确保优质安全的稻米送达福建客户。

  陈荣凯欢迎湖南粮食供应商到福建从事粮食贸易,并希望加强与湖南其他农产品的合作。

打印 责任编辑: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