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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市早造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3-08-20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摘要:今年以来,按照江门市委、江门市政府以及省委农办的工作部署,江门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由试点转向全面铺开。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种植分散等困难,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取得了明

  今年以来,按照江门市委、江门市政府以及省委农办的工作部署,江门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由试点转向全面铺开。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种植分散等困难,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2013年,江门全市早造水稻参保农户240585户,承保面积847454.29亩,保险面积覆盖率61.67%;保险保费总额达16949086元,承担水稻生产风险金额338981716元。今年我市水稻遭受稻瘟病、稻飞虱、纹枯病、鼠害、倒伏、泥石流、稻谷生根发芽等多种灾害,全市共处理水稻灾害报案377宗,查勘定损受灾面积2.4万亩,预计理赔金额249.78万元,预计江门全市赔付率为14.74%,其中台山市受灾最严重,赔付率为27.98%,居全市首位;受灾情况最轻的为江海区,没有接到任何一宗报案,赔付率为零。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早进行工作部署。我市十分重视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农村的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一是江门市在2012年成立的江门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联席会领导小组基础上,重新调整成立了由江门市委常委吴晓谋为组长,江门市府副秘书长赵剑雄、江门市农业局张景卓为副组长,江门市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各市(区)分管领导等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实施、协调全市政策性水稻保险工作。二是省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会议后,江门市于4月25日由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金融局联合下发了《江门市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于4月26日召开了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会议,提出了全年参保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要求。会后,各市、区也相继下发了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工作动员会,统一思想认识,确定工作目标,制定有力措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新会、台山、开平、恩平等市政府分管领导亲自主持会议,亲自动员部署,其中开平市最终实施方案确定全市水稻保险参保率由原方案中的60%提高到80%。5月9日,台山市海晏华侨农场五丰村、新河村的69户水稻种植户将所种植的742.68亩水稻全面积投保,成为江门市2013年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第一单,标志着江门市2013年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进入实质性承保阶段。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江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阳光保险公司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会议、小册子、横幅等宣传手段,对开展水稻种植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及主要内容进行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一是采取结合业务培训班形式开展政策宣传,江门市农业局、江门阳光保险公司和江门各市(区)农业局共同组织举办了各类水稻种植保险工作培训会议30场(次),详细解释水稻保险责任、保费标准、保费补贴、办理流程和灾后理赔服务等方面内容。二是以村为单位张榜公布政府有关文件和保险宣传资料,全市共印发了1693份宣传海报、19590份宣传单以及2295本宣传手册,并在交通要道上悬挂宣传标语,让广大农民及时了解、认识、接受水稻保险这项强农惠农政策,充分调动了水稻种植农户参保积极性。三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水稻种植大户等作为宣传发动的重点,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如台山市充分发挥海晏华侨农场五丰村、新河村的69户水稻种植户将所种植的742.68亩水稻全面积投保的典型示范作用,克服了该市水稻种植面积大、农户多以及插秧和收割时间早的问题,较好推进了水稻保险工作深入开展。

  (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减轻农民负担。一是市、县两级财政全力支持。根据3月5日全省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广东省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实施方案》的要求,江门市2013年要力争两造水稻保险覆盖率达到80%以上,同时,保费由原来的每造15元/亩调整为20元/亩,市、县两级财政承担的保费补贴资金均显着增加。为此,市本级财政紧急追加缺口资金210万元,各市(区)级财政也都按照全部水稻种植保险面积的任务追加安排了财政补贴资金,争取了工作的主动性。二是在农户每造每亩缴交的4元保费上,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财政补贴,采取多种办法在财政上帮助农户缴交保费。如蓬江区、江海区由区级财政帮助农户承担保费;新会、台山、鹤山积极行动,鼓励有条件的镇(街)、村级财政帮助农户承担保费;开平市农业局通过努力,积极争取了市领导和市财政支持,最后农户每造每亩4元保费确定由市财政承担3元、镇(街)财政承担1元,确保了任务全面完成。

  (四)加强检查督促,推动工作落实。6月20-21日,市委农办(市农业局)会同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金融局和阳光保险公司对部分江门市(区)开展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工作进行督导,并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推动工作落实。各市、区也加强督查工作,新会区、台山市召开了各镇(街)分管领导专题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鹤山市农业局主要领导深入第一线,加大对后进镇(街)的工作督查力度,推动水稻保险工作迅速开展,早造水稻承保覆盖率达到95.85%;恩平市农业局与阳光保险公司多次联合赴各镇(街)开展督促检查,了解情况,剖析存在问题,探讨工作举措,促进了保险工作有序开展。

  (五)加强协保员培训,抓好协保体系建设。江门市委农办(江门市农业局)会同江门市财政局、江门市金融局转发了《广东省政策性涉农保险基层协保体系建设意见(试行)》,推动了政策性水稻保险协保员队伍建设。各市、区积极配合阳光保险公司在开展水稻保险的镇、村选聘协保员,明确协保员职责,加强协保员培训管理,加快基层水稻保险服务队伍建设。阳光保险公司从保费中提取5%作为协保工作经费,重点对协保员进行补贴,同时,联合各市、区农业局组织开展协保员培训班24场(次),培训镇、村协保员716人次,为推进水稻保险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六)做好查勘理赔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利益。今年以来,江门市遭受稻瘟病、稻飞虱、纹枯病、鼠害、倒伏、泥石流、稻谷生根发芽等多种灾害,特别是水稻成熟的6、7月份出现连续降雨和台风的袭击,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倒伏、稻谷发芽等灾害情况,致使水稻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台山、恩平市损失尤为严重。灾情发生后,阳光保险公司行动迅速,积极联系政府部门,牵头组织基层农业部门第一时间到达受灾现场察看灾情,开展查勘定损理赔工作。如今年7月1日第6号热带风暴“温比亚”过境后,阳光保险公司江门中心支公司于7月2日接到新会区沙堆镇的灾情报案称,梅阁村种植大户蒋德福种植水稻出现大面积倒伏,阳光保险公司借助专家、农业部门和协保员队伍力量,实事求是、科学厘定损失率,确定受灾面积49亩,预计赔付金额8320元,大大减轻了灾害给农户造成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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