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土地油汪汪,不上肥也长粮。”众所周知,黑土地资源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怎样保护和利用好这片黑土地,是一项值得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吉林农业大学高教所所长、资源与环境学院土壤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窦森教授长期从事土壤研究,他认为:“表土剥离,耕地再生,这是一个可以实现城市建设和保护资源两不误的有效途径。”
8月22日下午,记者来到吉林农业大学采访,遇到刚从外地结束会议赶回来的窦森教授。十几年来,窦森的研究方向一直是占用耕地的表土剥离再利用。在他看来,“这项研究能够让宝贵的耕作层土壤得到保存并实现永续利用,说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一点也不为过。”
长期以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一边建设工程,一边浪费土地的现象十分普遍。当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之后,耕层表土常被人们当作一般的土料使用甚至废弃,由此造成了对天然肥力较高的土壤资源的巨大浪费。窦森认为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主要在于人们不了解耕层表土的形成过程和珍贵价值。窦森说:“耕层表土是由自然界历经成百上千年形成的,它是一种很难再生的自然资源。我们常说保护耕地,其实就是保护耕层表土。特别是我省这片黑土地,耕地质量基础好,土壤类型包括黑土、黑钙土、草甸土、冲积土、白桨土、暗棕壤、风沙土等等,其价值更是弥足珍贵。”
所谓表土剥离,其实就是用表土“搬家造地”。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把建设用地或露天开采用地的耕层保留下来,再挪置到有条件的土地上进行复垦。作为国家开展表土剥离技术研究的试点,我省着手这项工作时间较早,走在了众多省市前面。仅2012年,我省实施表土剥离项目数十个,总投资1260万元,剥离了5000多亩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完成耕作层土壤剥离工程量20多万立方米。截至目前,我省已累计实施了耕作层土壤剥离项目近百个,总投资超过2亿元,剥离耕作层土壤总量超过5000万立方米,在有效保障全省发展用地需求的同时,使得3万多亩优质耕地的耕作层土壤得以保留下来,已初步形成了具有我省特色的“表土剥离,移土培肥,改良耕地,保护生态”工作机制,为我省土地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坡耕地改造、中低产田改造、地质环境治理等工程实施提供优质土壤,真正实现耕地保护由数量管理向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综合管理转变。
作为土地整理这项系统工程的有效尝试,表土剥离再利用尽管取得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多赢,然而在具体开展上还面临着很多困难。窦森认为:一是国家对占用耕地表土剥离的制度还缺乏“刚性管理”。《土地管理法》第32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其中,“可以要求”只是一种“弹性管理”,让用地单位可做可不做,这样就无法很好地实施表土剥离。二是,补充耕地的责任与义务还不够合理。按照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用地单位占用耕地时,交完耕地开垦费就已完成了补充耕地的法定义务。如果再要求用地单位剥离、留存耕层表土,或者因剥离表土造成地表下降,用地单位再取回废土垫地,那么就需再投入资金。这样的话,用地单位就非常不情愿开展这项工作。目前还缺少表土剥离的优惠或补助政策。三是缺少表土剥离技术研究及相关标准。表土剥离涉及到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耕层构造与检测等一系列技术及相关标准。目前真正的学术研究资料很少,急需对优质耕地的划分、表土剥离的条件、剥离工艺、验收标准的研究成果。
基于表土剥离存在的问题和已有的试点经验,窦森提出以下建议:首先,对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逐步刚性要求实施表土剥离。在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审批和工程验收环节,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表土剥离的要求;对表土进行剥离和再利用的行为要纳入制度化轨道,修改相关法律法规,逐步实现刚性要求,构建较为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其次,在配套政策和资金方面给予支持。一是制定表土剥离优惠政策。对实行表土剥离的建设项目优先批复,地方政府可以从土地收入中支付部分表土剥离经费,表土剥离得到的耕地按原权属关系无偿分给农民耕种或经权属调整后有偿使用。经验收合格的耕地可以作为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入库。二是加大政府投入,建立表土剥离专项资金,以财政预算安排、表土出售收入等作为资金来源,同时为专项资金设立专户,确保专款专用。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管理。三是对浪费表土的建设工程实行经济处罚措施。除了对开发建设活动中不按规定进行表土剥离和再利用进行经济处罚外,对于土壤改良等工作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也进行相应惩处。再次,开展表土剥离技术研究并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对从事表土剥离研究的科研单位应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鼓励他们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对在施工中的技术创新也可以进行适当的奖励。对整个表土剥离过程要深入研究,应制定表土剥离技术标准:对于临时占用的耕地,将表土剥离后就近按层次堆放,待施工完成后,将剥离的沃土层回填于耕地表层。对于永久性占用的耕地,将表土剥离后运走,就近安排复垦或土壤改良项目或作其他用途。对新形成的耕地要进行土壤肥力和环境化学测试,进行初步验收,并进行生物种植试验,合格方可最终验收。
保护弥足珍贵的黑土——访吉林农大教授、博士生导师窦森
发布时间:2013-09-03 来源:吉林日报
摘要:“黑土地油汪汪,不上肥也长粮。”众所周知,黑土地资源是大自然赐予的宝贵财富。怎样保护和利用好这片黑土地,是一项值得人们关注的重要课题。吉林农业大学高教所所长、资源与环境学院土壤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窦森教授长期从事土壤研究,他认为:“表土剥离,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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